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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院级一流课程申报
发布者:裴瑞娟  发布日期:2024-11-22 查看:301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部、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4号)文件精神,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一流课程培育项目建设方案(试行)》(南医大康发〔2020〕16号)安排,结合我院教学改革的需要,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院级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范围
已列入我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必修课程均可申报。
二、申报课程类别
本次申报课程类型为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
三、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须为我院正式发文聘任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位课程负责人限报1门课程。
2.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于2024年9月1日前至少已完成一轮课程教学的本科课程。
3.产教融合型课程需为院企共同开展课程建设,共同组织实施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产教融合改革与课程建设。在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合作基础良好。
4.产教融合型课程课程负责人应由具有企业背景或有近三年行业企业工程实践经历、具有高级职称的“双师型”教师或产业教授担任,优先支持由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担任课程负责人的课程,可设院内院外双课程负责人。
四、推荐数量及建设周期
1.参照每个学部目前承担的课程数量、按照课程总数的10%—15%确定申报数量。
2.院级一流课程培育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五、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学部组织申报,择优推荐。
2.教务处组织评审,按照各类一流课程建设要求择优立项。
3.学院根据各学部推荐上报的课程数和相关条件,确定当年的一流课程立项数。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混合式)》(附件1)、或者《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产教融合型)》及附件材料。
2.《南京医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
3.本次申报全部通过线上申报,请各部门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学部审核后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汇总表无需上传)上传到平台(具体操作见附件3),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至5-108,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于9月10日前统一发送到邮箱:337231795@qq.com。
联系人:裴瑞娟
联系电话:0518-83083521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7-09至2024-11-0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